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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R與SDGs

聯合國 2030 永續發展目標(SDGs)共 17 項,涵蓋消除貧窮、優質教育、性別平等、氣候行動等核心議題。教育部自第二期(109年)大學社會責任(USR)計畫起正式接軌 SDGs,要求各計畫具體對應相關目標,並於第三期(112年)進一步強調將 SDGs 深化納入校務治理與中長程發展計畫。

2023 SDGs總攬

西元1987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認為,「永續發展」的意義在於:「滿足當代需求的同時,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自身需求」之發展途徑,此概念亦開啟全球對於永續發展的關注。2015 年聯合國成立 70 週年之際,發布《2030 年永續發展議程》,以人、地球、繁榮、和平、夥伴關係為核心,期望至 2030 年消除貧窮與飢餓、實現公正包容的社會與環境共榮。為聚焦行動,提出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1

2030 SDGs 17項目標

消除貧窮

         消除貧窮

No Poverty         

         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         

消除飢餓            

   消除飢餓

Zero Hunger   

   消除飢餓,實現糧食安全,改善營養狀況和促進永續農業。   

健康與福祉   

健康與福祉

Good Health and Well-Being

確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進各年齡人群的福祉。

優質教育

優質教育

Quality Education

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終身學習。

性別平權

性別平權

Gender Equality

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淨水與衛生

淨水與衛生

Clean Water and Sanitation

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及衛生及其永續管理。

可負擔能源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Affordable and Clean Energy

確保人人負擔得起、可靠和永續的現代能源。

經濟成長

合適的工作與經濟成長

Decent Work and Economic Growth

促進持久、包容和永續經濟增長,促進充分的生產性就業和人人獲得適當工作。

工業化

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

Industry, Innovation and Infrastructure

建設具防災能力的基礎設施,促進具包容性的永續工業化及推動創新。

減少不平等

減少不平等

Reduced Inequalities

減少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不平等。

永續城鄉

永續城鄉

Sustainable Cities and Communities

建設包容、安全、具防災能力與永續的城市和人類住區。

消費生產

責任消費及生產

Responsible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確保永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

氣候行動

氣候行動

Climate Action

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遷及其衝擊。

海洋生物

保護海洋生態

Life Below Water

保護和永續利用海洋和海洋資源,促進永續發展。

陸域生物

保育陸域生態

Life on Land

保育和永續利用陸域生態系統,永續管理森林,防治沙漠化,防止土地劣化,遏止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和平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Peace, Justice and Strong Institutions

創建和平與包容的社會以促進永續發展,提供公正司法之可及性,建立各級有效、負責與包容的機構。

多元夥伴

多元夥伴關係

Partnerships for the Goals

加強執行手段,重振永續發展的全球夥伴關係。

 

 

1本段整理自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相關資料,https://ncsd.ndc.gov.tw/Fore/AboutS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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